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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陳弘逸/台南報導
▲女顧客撿到別人遺失的500元紙鈔,犯侵占遺失物罪,處5000元罰金。(示意圖/Pixabay)
台南黃姓女子今年到台南某家連鎖漢堡店結帳櫃檯前,撿到另名女顧客遺失的500元鈔票,趁人不注意,侵占入己;事後失主返回店家,調閱監視器此案曝光;黃女辯稱,因天氣很熱、頭昏,沒有注意是撿到什麼東西;說詞未獲法官採信,依侵占遺失物罪,處5000元罰金,得服勞役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黃女今年7月12日中午12時8分,到台南某家連鎖漢堡店結帳櫃檯前,撿到另名女顧客遺失的500元鈔票;他趁對方注意,侵占入己;事後失主返回店家,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,發掘真相,憤而報警提告。
調查期間,黃女只坦承有蹲下撿拾物品,矢口否認侵占遺失物犯,還辯稱,當下沒有注意是撿到什麼東西,且之後有歸還;甚至還說,因天氣很熱、頭昏,沒有多想撿到何物。
檢警勘驗,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,發現黃女是將500元紙鈔將握在手中,起身將該紙鈔放進隨身背包內,打臉她的辯詞。
此外,黃女聲稱有歸還,實際上是警方通知她前往派出所接受調查時,才將5百元紙鈔1張交由警方扣案後發還失主,法官認為,主觀上侵占意圖,昭然若揭。
法官審酌,黃女心存僥倖,一再飾詞卸責,犯後態度不佳,審理後,依侵占遺失物罪,處5000元罰金,得服勞役,可上訴。
文章來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5742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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